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现将本学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所有拟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在3月13日之前反馈报名表单:https://docs.qq.com/sheet/DYkNZeU1PQkpDa0Ri?tab=BB08J2。
一、工作流程
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新学位申请系统开展,未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当次答辩和学位申请无效。
申请人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的有关工作通知完成相关审核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一)重合率检测(3月30日前)
申请人在学位申请系统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将同时用于院系进行重合率检测及评阅送审。重合率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请见:《必赢766net手机版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实践成果的重合率检测参照处理。本学期重合率检测工作由院系按要求在系统中完成,重合率检测超标者(≥10%)需提交情况说明,由导师审定后提交院系,院系审核后提交小组审议。
(二)评阅安排(4月3日前)
评阅工作依据《必赢766net手机版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实施,实践成果的评阅参照处理。
1.评阅申请
申请人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申请,导师、学院及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在系统中进行审批。
2.评阅送审
评阅期为3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评阅分为明审和盲审两个部分。
(1)明审:所有学位申请人论文均需明审,具体送审安排由院系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完成。
(2)盲审:教育硕士盲审比例目前为25%,学位系统已设置盲审比例。申请人可在学位系统中查看是否抽中盲审。必须参加盲审(“强制盲审”)的申请人包括:结业转毕业者,上学期及以前进入盲审环节未抽中且未答辩者、检测未通过者、评阅未通过者、答辩未通过者,学位申请未通过审查者等。
3.送审要求
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详见《必赢766net手机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实践成果撰写的基本要求参照各专业学位类别制订的相关文件。
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或实践成果需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创新成果也可列出,同样需要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
4.评阅结果
评阅结果由明审结论和盲审结论综合而成,评阅结果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必赢766net手机版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
(三)答辩安排(5月6日前)
1.答辩申请
评阅通过,申请人方可申请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需符合《必赢766net手机版学位授予细则》的有关规定。导师、学院及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在系统中对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批。
答辩申请未经审核通过而组织答辩的,该次答辩无效。
2.答辩公告
答辩审批通过后,答辩信息予以公开。
3.组织答辩、录入答辩结果
申请人需按照答辩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答辩会。
4.推荐优秀
答辩委员会可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小组评优提供参考。
(四)学位申请和审批(5月8日前)
1.申请人申请学位
答辩通过且创新成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答辩结果录入后,可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学位申请相关内容。下载并打印《必赢766net手机版学位申请书》(需线装)一式二份连同答辩材料(含决议)和定稿论文或实践成果交研究生工作秘书。学位申请需在本学期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前提交。
2.专业学位评定小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
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小组会会议时间确定后,报学位办备案。按时召开会议,投票表决学位申请。会议期间做好计票和会议记录,会后将表决结果录入学位申请系统中,并向学位办报送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的下列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档案馆归档用)
学位申请书1本、明审意见书若干份(含复议)、盲审意见书若干份(含复议)、答辩材料1套(含答辩决议1页);
(2)定稿论文或实践成果
申请人应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定稿论文或实践成果,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用于递交知网。
对于不同意在定稿论文或实践成果中公布相关签名的,可由院系提出替代性做法,并及时报小组和学位办备案。
(3)拟授予名单(学位申请系统生成);
(4)授予评审会议记录;
(5)重点讨论汇总表(学位申请系统生成);
(6)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
学位审批通过者还需要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具体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批学位申请,公告审批结果,制作并发放学位证书、授予决定书等学位档案材料。
二、时间安排
1.3月30日前,论文重合率检测工作截止。
2.4月3日前,盲审送审工作截止(盲审评阅期为30天,建议尽早送审)。
中心鼓励并建议各培养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采取线上或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建议在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审前完成。
3.5月6日前,各院系完成答辩工作。(预答辩和答辩的安排另行通知)
4.5月8日前,提交学位材料1套(学位申请书1本、明审意见书、盲审意见书若干份、答辩材料1套(含答辩决议1页))、学位申请书1本、拟授予学位名单1份(电子版、纸质版)、校优秀论文推荐名单1份(电子版、纸质版)及校优秀推荐论文(电子版、纸质版)。
5.5月20日前,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向学位办提交各项材料。
6.5月27日前,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
7.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公示名单。
三、材料下载
本通知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材料等,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https://yjsy.ecnu.edu.cn/6e/bf/c42090a683711/page.htm
四、联系方式
申请人在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先阅读本通知及附件;若仍有疑问,请联系:郭老师:电话:021-54376559 邮箱:jrguo@phy.ecnu.edu.cn
物理学院
2026年3月6日

